
内农牧畜发[2009]132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管,规范检测检验行为,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农牧业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生鲜乳 第三方 办法 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09年6月26日
(共印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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