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关于绿色食品标准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的通知
地绿办(中心)、各绿色食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
为了规范绿色食品标准执行行为,我中心制定了《关于绿色食品标准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并编制了《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根据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和发布情况定期调整,并在“中国绿色食品网”上更新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绿色食品标准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
2.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 名称 | 大小 | 类型 | 修改日期 | 下载率 | fujian.rar | 38.85K | RAR | 2009-6-2 16:17:1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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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内蒙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制作:内蒙古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71)-2336968 传真:(0471)-4902080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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