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法》宣传周5月19日启动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
|
为全面宣传贯彻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月18日,自治区《食品安全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举行。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仪式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宣传周活动从5月18日开始,5月24日结束,主要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同时,积极开展送《食品安全法》进企业、进社区、进餐厅活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业厅、卫生厅、质监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现场咨询,各有关部门通过制作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
|
『打印』『关闭』 |
|
|
主办: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内蒙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制作:内蒙古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71)-2336968 传真:(0471)-4902080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