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切实解决好我盟当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兴安盟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特制定《兴安盟奥运会期间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要求,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投入品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全面落实《兴安盟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实现我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的大局,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总体目标:确保奥运期间我盟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安全事件。具体要求:
(一)涉奥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畜产品生产、储藏等环节的检疫监管面达到100%。
(二)涉奥畜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到位,实现畜产品可追溯管理。
(三)涉奥农畜产品及其投入品违禁兽药、违禁饲料监管面100%。
(四)涉奥农产品违禁农药监管面100%。
(五)涉奥水产品监管面100%.
三、主要任务
(一)高毒农药整治。
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应急所需用农药的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开展农药等投入品经营场所的拉网式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
(二)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全面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狠抓原料、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采收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坚决查处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
督导农畜产品市场建立健全农畜产品市场管理责任制度、自检制度、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畜产品报告等制度。指导各旗县市对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坚决依法查处批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畜产品行为。
(四 )组织清缴违禁兽药、假劣饲料。
加大兽药、饲料市场整治力度和禁用兽药、饲料清缴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保证用药安全,保证农畜产品投入品的安全。
(五)加强兽药、饲料使用监管。
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等环节监管。督查企业用药记录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原料使用记录等情况,严禁使用“瘦肉精” “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合成类固醇类、b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和禁用药物,严格要求养殖单位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六)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对全盟散养动物再进行一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并扩大免疫抗体监测范围,对有畜禽养殖的村都要采样进行监测,监测面要达到100%,不合格的要重新免疫;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从7月1日起到残奥会结束,各级兽医行政、动物疫病控制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班,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疫情的核查工作,应急相关人员要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核实;要进一步充实和调整应急预备队人员,加强培训和演练;疫苗、消毒药品、消毒器械、诊断试剂、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要充足,确保应急需要。
( 七)加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力度。
对涉奥动物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及动物产品冷库逐一进行备案登记,签订监管责任书,在奥运会前一个月及奥运会期间,要对上述所有企业派驻或指定专人实施监管;监督养殖场健全动物防疫条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盟的规定开展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日常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控制、畜禽养殖档案建立等工作;检疫人员要严格实施现场同步检疫,严把活畜禽进厂检查、待宰准宰、宰后检疫、加标出证和无害化处理五关;监督企业建立供奥动物产品专管制度,实行专人、专库管理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供奥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合格率、病原检测合格率、屠宰检疫合格率必须保证到达100%,并实现100%的可追溯;对辖区内的冷库实行24小时监管,对涉奥动物产品进出冷库逐批次进行查证验物,并建立进出库记录。
(八)加强水产品监管力度。
督促察尔森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
为实现主要目标与任务,在工作安排上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五项检查。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突出抓好蔬菜种植环节用药检查,督促广大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加大农药、兽药、饲料市场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依法落实禁止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的规定和禁用兽药、“瘦肉精”等规定。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的监督管理,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监管,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开展察尔森鱼产品专项检查。察尔森鱼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二是抓六项制度落实。落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产地监测与评价机制,确保产地环境安全;落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指导生产经营组织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的日期等;落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包装标识制度,努力做到标识规范、信息充分、情况真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农产品及其投入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在进货查验、检测与报告、不合格产品处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强化生产基地监测,监测检查要保证客观公正,科学有效;落实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递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产销动态等信息,促进产销协调发展和居民健康消费。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全面进行检查落实。
三是抓大要案件查处。在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旗县市农牧业局、局属各单位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案件,挂牌督办一批久拖未决、跨区作案、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要确定一批重大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彻底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的窝点。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营造打假维权、治劣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抓信息引导和舆论宣传。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强化网络等媒体舆论监测和预警,每周一报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对于不实报道要积极回应,澄清事实,争取主动。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接受公众咨询和社会监督。
五、行动要求
开展奥运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既是一项当前极为紧迫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也是对我盟农牧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的严峻考验。各旗县市农牧业局、局属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奥运会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盟范围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我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会和残奥会顺利举行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畜产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工作。当前,我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放心的、安全的,但部分地区也还存在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现象,个别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也还时有发生。深入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集中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各旗县市农牧业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农畜产品。
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奥运期间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奥运期间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局属各单位、各旗县市农牧业局要围绕确保农畜产品安全的总体目标,结合辖区实际,突出抓好整治工作。根据奥运期间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要按照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考核,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建立信息周报制度,及时通报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上级对下级监督抽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表彰奖励。对反应迟缓、工作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监管不力,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是要确保执法力度到位。要加大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要推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不断提高农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把农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加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是要确保条件保障到位。组织奥运期间农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需要农牧业系统各方面同志的共同努力。各级农牧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切实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与卫生、海关、工商、质检、环保、食品、药品、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切实履行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五)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及能力。加强农畜产品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畜产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践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 日-5日)制定农畜产品专项整治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开展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6日-20日)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农畜产品安全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督察整改(7月21-31日)盟农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全盟农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8月1日-9月10日)各旗县市对农畜产品专项整治的薄弱环节、事故易发部位要严密监控,高度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
兴安盟奥运会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满都呼
副组长:冯玉臣、张福君
成员:曹东海、常福恩、戴洪军、郑耀辉、郭光伟、尹明浩、何丰乐、张春玲、吴卫杰
办公室主任:常福恩
电话:3983315 3991366
邮箱:xasl2004@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