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阐述了农业标准化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文章通过我国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论述了标准化体系对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控制的基础作用;在剖析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基础上,指出了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通过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强调了实施农业标准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关键词: 农业;标准;农产品安全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是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一系列扶持“三农”政策的出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已由解决温饱的传统农业向实行标准化生产,满足不同层次人们日益增长的饮食需求、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迈进。新的发展形势,赋予了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新的内容。
农业标准化是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通过制定标准和执行标准,在生产过程中,指导生产、促进科技成果普及,提升农产品质量,规范农产品市场,引导消费,促进流通,提高效益,有序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在生产产地、生产过程、贮运、加工等各个环节都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对人和环境无危、无损、无害,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农业标准化是在一定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而制定的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循环提升,其目的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农产品质量是指农产品的效能、取向、价值的主观持续性,根据外表及内涵的差异,实行分等分级,满足消费者对不同质量产品的需求,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保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
农业标准化建设是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质量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国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农产品质量代表农业生产区域生产者形象。目前,我国还没有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但在实际运作中已经形成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发展的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机食品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生产,并与国际食品接轨;绿色食品改进现有的生产、加工体系,按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减少农药、减少化肥、减少残留等为标志,其质量标准高于现有标准;无公害农产品或安全食品是在现有生产加工体系的基础上达到国家质量安全的合格农产品。伴随而来的,形成了一个比较统一的、层次鲜明的食品安全认证体系,其主管部门分别由国家认可委,农业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尽管其归属不同,相对独立又若干重复,但都制订了部门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农业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在产地选择上,确定了周边无污染源,农田大气、土壤及灌溉用水等各项指标的环境质量标准;在生产环节上,从良种选用到栽培方式、新技术应用、应用设施、节水灌溉、农机作业等确定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品的使用上,从使用肥药种类、剂量、次数、时间、方法等制定了规范的使用准则;从产品的收获、加工、包装、贮运、销售都确定了各类规定;在质量管理上,制定了技术培训、产品检测、标志管理、生产记录、建立档案等可追溯措施。真正体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从而实行产地环境标准化、综合整地标准化、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化、生资使用标准化、田间管理标准化、收获储运标准化、产品加工标准化、商品包装标准化、过程记载标准化等,不一而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施过程,也正是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过程,它的每个环节,都有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标准,因此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以实施农业标准化为基础的。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各地根据地域,生产条件的不同,进行合理定位,从基础做起,规范生产,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过程,也是农业标准化完善提高的过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品牌,即是农产品的质量标志,也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有效成果。
目前,我国已制订和修正了农业国家标准1356项,行业标准3396项,地方标准8194项。初步构建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企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以科研、教学、技术推广、质检、管理、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化管理为骨干的农业标准化队伍;产生了由农产品认证机构为主体,市场管理机构为辅助,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了以技术培训为主,试验示范为辅,信息网络为补的服务体系;强化了以政府职能为主,多元投入为辅、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为补的保障机制,为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4〕7号)中明确提出,农业标准化是“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为核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4〕15号)中强调:“通过重点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由此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以农业标准化为途径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业“三废”和农业面源造成的大量土壤、农业用水污染农田,直接导致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聚积;二是农业生产中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等化学产品的使用增多,有害化学物质残留在农产品中,使农产品质量下降;三是食品加工、贮运过程中超标使用化学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要求的包装物等,造成二次污染。农业部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实践中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并采取“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有力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了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大生产基地”。这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有效途径。以黑龙江省为例,到目前,建立有机食品生产基地34个,国家级标准化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28个,无公害生产基地1230个,其中规模推进230万亩以上的有26个。“三大基地”都直接强调的是基地生产标准化,其主要特点是强化基地环境建设,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严格控制投入品使用,按照各自的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农户和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
黑龙江省庆安县在国家级标准化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上实行“规划科学化、环境优良化、农田方条化、设施配套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系列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在肥药控制上实行一禁止(禁止剧毒残留农药上市)、二公开(公开禁用品、推荐品)、三杜绝(杜绝禁用品入境、销售、使用)、四限制(限制肥药超量、超次、超时限、超范围使用)、五检查(查资料、查来源、查质量、查价格、查手续);在生产基地、认定产地监管上实行“源头控制、完善制度、健全档案、全程监控、微机管理、质量追溯”的管理模式,是农业标准化的一个范例。在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还通过检验检测、质量标准、认定认证“三大监管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在实施过程中强调政府参与、加强领导、政策扶持、多元投入、全程监管、安全执法、市场准入等系列措施。其实质,实施农业标准化的过程也正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全过程。
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规范农业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实施农业标准化是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但由于国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不尽相同,从因地制宜的角度出发,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农业生产标准。现行标准还要在具体生产实践中加以补充、完善、修订和提高。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农业实现集约化生产,市场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现代化迈进的必由之路。从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化使用投入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标准化检验检测、标准化管理到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参与,要充分发挥行业与经济合作组织经营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生产规模,综合协调发展。还要重点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体制,建立农产品分级标准和运行机制。在整个生产领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标准化生产,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体现优质优价,激励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开发,推动我国农业朝着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方向快速发展。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以农业标准化为依据
农业生产必须以农业标准化为依据,坚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时代的产物,是人类生活水平提高后,达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对健康、长寿生活追求的反映。广大消费者都希望食用优质安全的食品。按照马洛斯需求层次分类,已经告别了单纯的生存观,进入了安全健康的生命观阶段,对安全优质农产品有强烈的需求愿望,这些需求已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表现为政府具有较强的管理愿望。质量不安全的农产品存在着隐蔽性和延缓性,即很多情况不能直接感觉,必须借助设备才能检出,且对人的危害是慢性的、易被忽视的。由此,消费者存在对产品认证标识的依赖性。标识是证明产品内在质量诚信标志,是质量安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生产者或销售者做出具有法律依据的承诺。标识可表明产品质量的一致,涉及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这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诚信问题。“瘦肉精”、“苏丹红”、“禽流感”等问题的发生,导致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任程度的疑虑,人们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康消费的呼声与日剧增,生产者、销售者对消费者的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在矛盾和利益中,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它是当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矛盾,建立在增加化肥、农药、农膜的当代农业技术投入中,提高了产品数量系数,却难以保证产品的质量指标。二是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中,生产者(农民)处于不利地位,是弱势群体,他们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利益,若全面采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势必增加成本、降低收入,且在强大的监管面前又必须这样做,无疑会损害农民利益。国家是各方利益的协调者,从宏观的角度不切实际地强调质量安全,无疑是行不通的,必须优先考虑农民的利益。首先要宣传和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农民产品安全意识;其次要集中科技资源研制、开发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经济实用的肥药,推广生物技术;再次要增加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投入,以提高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改善,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农业主管部门制订农业标准化并组织实施。一是以“三位一体”为载体抓好“三大基地”建设,实行示范带动、规模推动、龙头牵动、市场拉动。二是认真抓好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加工储运“三大环节”,以源头管理推动全过程管理,通过标准化的实施,达到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并全面推广实行。三是加快标准、检测、认证“三大监管”体系建设,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和依据。四是建立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实行基地准出、产品准证、市场准入“三大制度”,对生产产品检验合格发放“准出证”,在加工环节实行质量认证,以此形成市场准入制度。五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系列措施,实施提高素质、社会监督、安全执法“三大机制”,加强政府职能、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立举报、投诉、查处以及可追溯、定期检查等各项制度。
总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以农业标准化的制定和实施为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兼顾环境,依据人的健康需要改进生产方式,因此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创造节约型社会,促使社会财力、物力、人力的多智多资源合理开发和使用,真正体现从“土地到餐桌”全程的质量监控,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实践。
参考文献:
1、第一编辑室:《绿色食品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5
2、张玉香主编:《绿色食品的管理与生产技术》,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1
3、杨永杰主编:《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4
4、程国强著:《WTO农业规则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3
5、张勇主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6
本文已发表在《农业质量标准》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