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产站加强对无公害水产品的自查工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作者: 来源:包头市水产站 点击次数: |
为消除包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牧业局《关于开展品牌农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包农发[2008]90号)精神要求,包头市水产站对全市无公害产地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进行了自查工作。
2008年5月,包头市水产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通过拍照、询问等手段对我市认定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环境、操作规程、生产记录以及对存放药品、饲料的环境和记录台帐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全面检查。受检点均无违归操作现象,养殖户生产记录齐全,鱼池周围无有害污染源或污染源受控情况良好,符合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在投入品上,没有发现任何违禁品、药品的使用,饲料均使用名牌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并且所检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及产品证书都在有效期内。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我市养殖户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比较到位,从源头上把住了质量关,确保我市广大市民能够放心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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