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质安发[2008]10号
关于启用2008年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随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和复查换证工作的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工作在确保认证过程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方面作用日益重要。为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现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单》内容合并为新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相应栏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增加了“现场检查客观事实记录”栏。现予印发,自2008年7月1日正式启用,格式样本附后,电子文本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www.aqsc.gov.cn)下载。
在工作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审核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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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内蒙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制作:内蒙古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71)-2336968 传真:(0471)-4902080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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