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黑打瓜籽 NY/T 429-2000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4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
绿色食品 黑打瓜籽
Creen food-Black seed of seeding water mel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429-2000
农业部2000-12-22批准2001-04-01实施
为判定绿色食品黑打瓜籽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垦科学院特产开发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福赓、李元声、蒲彬、陈凤翥、丛峰松、李卫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黑打瓜籽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黑打瓜籽。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09.11一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一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一1995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一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CD/T 5009.22一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D 5491一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一l985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一1985 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7一1985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D/T 5519一1988 粮食和油料千粒重的测定法 GE 77l8一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E/T 17l09一1997 粮食销售包装 NY/T 391一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一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一2000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 391 2000中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1 2000中3.3。 3.3 外观及气味 appearance and odour 3.3 外观及气味 appearance and odour 绿色食品黑打瓜籽的外部色泽、大小、粒形、健全、匀整、洁净程度以及气味。 3.4杂质 impurity 通过规定筛层和无食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4.1 筛下物:通过30 mm圆孔的物质。 3.4.2 矿物质:砂石、煤碴、土块、砖瓦块、玻璃碎片及其他矿物质。 3.4.3 其他杂质:无食用价值的瓜籽、籽壳、异种子粒及其他物质。 3.5 不完善粒 unconsummated grain 籽粒不完善,但尚有食用价值的籽粒。包括以下几种: 3.5.1 未成熟籽粒:籽粒发育不成熟,晒干后籽仁皱缩,体积小于正常体积的二分之一,或质量小于正常粒重的二分之一。 3.5.4 破损粒:籽粒破损,伤及籽仁。 3.5.5 发芽粒:籽仁发芽或胚根突破籽壳。 3.6 麻片粒 pockmarked flake grain 籽粒外表黑边白心不明显,具有麻花纹超过表面积的50%。 3.7 畸形粒 deformed grain 呈弯板、翘扳、裂口的黑打瓜籽。 3.8 纯质率 pure matter rate 试样除去杂质和不完善粒(不完善粒按折半计)后的质量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4 要求 4.1 产地环境质量及肥料使用要求 4.1.1 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4.1.2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394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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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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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泽 |
黑边白心分明,白心占单粒横径的三分之一以上。麻片粒不超过2%。有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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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状 |
椭圆,面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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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味 |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气味,无霉味或其他异味 |
4.3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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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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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宽,cm/10粒横排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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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质率,% |
≥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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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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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粒重,%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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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率,%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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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粒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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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善粒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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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偏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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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卫生要求 卫生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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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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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mg/kg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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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mg/kg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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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六,mg/kg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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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涕,mg/kg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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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螟硫磷,mg/kg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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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硫磷,mg/kg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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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果 ,mg/kg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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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敌畏,mg/kg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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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硫磷 |
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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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曲霉毒素B1,μg/kg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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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莫他农药使用方式A其RlB持合NY/T 393的想定。 |
5 试验方法 5.1 检验程序和试样用量规定(见图1) 5.2试验仪器、用具 a)天平,感量0.1g; b)镊子; c)放大镜,5-10倍; d)MC型直尺; e)解剖刀; f)大小样品盘。 5.3 感官检验 5.3.1 色泽、气味按GB/T 5492规定执行。 5.3.2 形状:目测。 5.4 理化检验 5.4.1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取样按图1所示,再按GB/T 5494规定方法进行检验。 5.4.2 纯质率:将5.4.1测定数值按式(1)计算纯质率(保留一位小数) A(%)=[ m-(m1+m2/2 )]/m×100 ……………………(1)式中:A-纯质率,%, m1-杂质质量,g; m2一不完善粒质量,g; m-试样质量,g。 5.4.3 麻片粒、畸形粒检验:取样按图1所示,将试样摊在实验台上,拣出麻片粒和畸形粒,收集麻片粒、畸形粒,用天平分别称重,计算其百分率。精确到个位。 麻片险率按式(2)计算: B1 (%)=m3/m×100 ……………………(2) 式中:B1-麻片粒率,%, m3-麻片粒质量,g; m-试样质量,g。 畸形粒率按式(3)计算: B2 (%)=m4/m×100 ……………………(3) 式中:B2--畸形粒率,%; m4--畸形粒质量,g; m-试样质量,g。 5.4.4 片宽检验:按图l取样50粒,分五组,每组10粒。每组籽粒横向排列,单粒的最大横径处于同一直线上,籽粒间以不留间隙、不叠压为宜。用直尺测量每组横排的长度,计算五组的总长,求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 片宽按式(4)计算 D=L/5 ……………………(4) 式中D-片宽,cm/10粒横排; L-五组横排总长,cm。 5.4.5 干粒重检验:取样按图1所示,再按GB/T 5519规定进行检验。 5.4.6 水分检验:取样按图1所示,再按GB/T 5497规定进行检验。 5.5 安全卫生检验 5.5.1 砷按GB/T 50091.11规定进行检验。 5.5.2 汞按GB/T 5009P.17规定进行检验. 5.5.3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19规定进行检验. 5.5.4 杀螟硫磷、倍硫磷、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按GB/T 5009.30规定进行检验。 5.5.5 黄曲霉毒素B1按GB/T 5009.22规定进行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按GB 5491规定执行。 6.2抽样方法 按GB 5491规定执行。 6.3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在交收前,生产或经销者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要求、标志、标签和包装。检验合格,附质量监督部门签发合格证方可交货。 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对产品的全部要求。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时, b)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c)产品贮存期长达半年以上才交收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时。 6.5 判定规则 6.5.1 抽检样品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判该样品不合格。 6.5.2 抽检批样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3 抽检批安全卫生指标合格,其他指标的不合格率累计超过5%,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率按式(5)计算: E(%)=m5/m ×l00 ……………………………(5) 式中:E -不合格率,%, M5-不合格品质量,g; M-试祥质量,g。 6.5.4 抽检批第一次判定不合格的项目,允许从该批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但卫生指标不合格者。不在复检之列。 7 标志、标签 7.1 标志 标志设计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7.2 标签 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按GB/T17l09的规定执行。 8.2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沽、卫生、防雨、防潮、隔热。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8.3贮存 验收后的产品需贮存时,贮存库内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有毒、有异味、发霉、易于传播病虫的物品。产品堆放不得直接落地或靠强,应留有通道。并注意防鼠、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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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内蒙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制作:内蒙古农牧业厅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71)-2336968 传真:(0471)-490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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